自從上次那篇夢遺者系列文章後 一直沒時間來好好交代自己當初的夢是怎麼產生的 。
在台灣,以年齡來說,我應該算是早接觸搖滾樂、電吉他的。從小二開始也不知道會什麼,當時唸高中在考大學的大姐,因為聯考壓力大 買了Bon Jovi 的卡帶回家,讓本來國小放學在看霹靂貓的我,開始一頭栽進這個圈子,改變了我一輩子。或許我還是選擇當醫師、作股票、到大學教書 、炒地皮、當神棍......whatever。但玩音樂這件事,在我14到23歲這段期間,真的讓我的人生比起一般醫學生複雜也特別的多。
我當時九歲,很愛 Bon Jovi 的 Living on a prayer、Wanted dead or alive、Dry country 這些歌。後來有開始聽 Europe 的 Final count down、Carrie,小六時愛上 Slash 在 Guns and Roses Estranged 的吉他前奏。
上國中後,一次在逛頂好的 Tower records (現在好像倒光了) 時,看到了一片CD名子很特別,叫 "sex and religion" Steve Vai 的專輯、於是買回家聽,後來又接觸了Joe Satriani、 Kirk Hammet,因為他們三個剛好是師徒三人。在我任性之下,母親也深知阻止不了我玩吉他的決心,於是透過管道幫我找了台灣算很頂尖的樂手 "羅希老師" 來教我這15歲的初學者中學生。在他的調教下我也很努力的每天練琴超過10小時,那時還擔任建國中學任門音樂社社長一職。玩了兩年的 Metallica、Megadeth、Santana。
終於在高三時,為了準備聯考,收起電吉他,拿起民謠吉他,開始彈流行歌。而我第一首會自彈自唱的中文歌就是關淑怡的 "可惜",它副歌的和絃進行和 Santana Europa一模一樣,都是我最喜歡的小調和絃組合。
上大學後,由於中國醫藥學院大一全部都在雲林北港的校區,我在那裏開始了我對藍調音樂的熱愛。當時很愛 Robben Ford 的一首 "Whe I leave here" 我在開學第一天,由於環境還不熟悉,就無聊開始把它抓完。這一抓不得了,從此愛上了被歷任女友列為死人歌的 blues。
大二回到台中,Eddie Khim在台中成為我亦師亦友的音樂夥伴,他也就是當初幫我介紹羅希老師的人。我常說,"羅希教我玩吉他,Eddie教我玩音樂"。簡單的說,我剛開始玩電吉他時,買了一堆 Boss 的效果器,羅希老師也教我調 tone,不過 Eddie 卻叫我把所有的效果器拿掉,告訴我 "See what you got left on the stage, just you and your guitar." 我了解他的意思,他訓練我用最原始的方式表演。一個人一把吉他,唱一整晚,而且要比一整的 band 還有爆發力。We call it "One man band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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